【风口解读】募集资金用途与披露不符,晶科科技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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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科技

发布时间:

2023-11-10 2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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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财经获悉,11月10日,江西证监局公告,对晶科科技(601778.SH)及财务总监陈岩、董事会秘书杨利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晶科科技在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6亿元首发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然而,2023年8月9日,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偿还了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借款,合计2.73亿元。具体来看,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偿还银票到期债务0.54亿元、追加银票保证金0.50亿元、偿还融资租赁公司0.83亿元及供应链融资企业的借款0.51亿元、偿还雷州市政府项目合作借款0.34亿元。

江西证监局指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与前期披露的不符。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违反了相关规定。陈岩和杨利所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1月1日,晶科科技曾对外披露了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实施更加严格、透明、审慎的发行上市监管,充分运用多要素校验、审核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快问题企业出清。

11月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防范风险是加强监管的主要目标,加强监管是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二者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将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晶科科技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其中,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转让,公司通过开发、投建各类光伏电站,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并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光伏电站EPC业务主要包括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商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电站运营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等。

晶科科技自2020年上市以来,已经连续三年利润下降,2020年度净利润4.76亿元,同比下降34.2%;2021年度净利润3.27亿元,同比下降31.22%;2022年度净利润2.09亿元,同比下降36.06%。

不过今年以来,公司业绩有所好转。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3亿元,同比增长39.66%,归母净利润3.89亿元,同比增长29.87%;扣非归母净利润3.54亿元,同比增长41.13%。

(本文数据来源于同花顺iFinD、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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