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5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冠通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事项。首先,公司在交易对手尽职调查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未持续关注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其次,投资经理与交易执行岗的岗位隔离不到位,个别投资经理直接参与债券交易询价工作。此外,公司在债券交易偏离度监控和债券交易对手识别方面存在不足,反映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冠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许晴旺作为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姚海宾作为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和相关资管产品投资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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