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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是最好的例子!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仲裁裁决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未经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作为担保人之一与张利云签署的《担保合同》等相关保证合同无效,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9-10 10:31
$天喻信息(300205)$ 大家去看看易联众9月3日的公告,都是一样的事情,稳住不要慌!

好帖子,需要你的鼓励
评论0
2024-9-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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