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壁财经讯,7月1日披露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5万元;对兰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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