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31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淳安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报送不准确,以及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针对这些问题,浙江金融监管局对浙江淳安农商行处以罚款225万元;对吴红军和黄鑫刚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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