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降薪

发布时间:

2025-05-07 18:03:11

来源:财通社

5月7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证监会:对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降薪

《行动方案》共提出25条举措,包括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等。

和广大基金经理一样,财通社小编也注意到,《行动方案》强调基金业绩表现与薪酬挂钩。

方案第8条举措内容如下:

“督促行业加大薪酬管理力度。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强化基金公司、高管与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严格落实基金公司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人员薪酬依法予以追索扣回。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

这意味着,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将面临降薪。反之,如果中长期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或拿到更高的工资。

此外,方案第5条举措明确改革基金公司绩效考核机制:

“出台基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适当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经营性指标的考核权重。基金投资收益指标应当涵盖基金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前者包括基金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等指标,后者包括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指标。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考核,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

这条举措表明,基金投资收益成为对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的重要考核指标。

结合第8条一起看,基金经理真的需要重视基金产品业绩了,不然考核不过关,薪酬肯定不会高。

ps:《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原文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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