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等,中国华融深圳市分公司被罚7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1-24 17:04:57

来源:证券之星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深圳市分公司”)因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被罚款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金罚决字〔2024〕5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7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2日

Arial, Verdana, SimSun; font-size: 16px;">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王哲,对中国华融深圳市分公司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负有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金罚决字〔20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

王哲(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2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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