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彦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泸州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 417.46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官网
同时,对泸州银行袁某泓,罚款8.5万元;泸州银行内控合规部杨某,罚款8.5万元。泸州银行内控合规部赵某,罚款8.5万元。泸州银行运行管理部应某佳,罚款2万元。泸州银行运行管理部李某靖,罚款2万元。泸州银行运行管理部李某霞,罚款2万元。泸州银行授信审批部宋某,罚款1万元。泸州银行授信审批部刘某汐,罚款1万元。泸州银行古蔺支行胡某 ,被罚款1万元。泸州银行古蔺支行何某,罚款1万元。
泸州银行成立于1997年9月,为泸州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股东有泸州老窨集团、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泸州市财政局等,国有股占比51.35%。2018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西部地区地级市中首家上市银行。
截至2025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1922.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43%;存款总额1550.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61%;贷款总额1175.94亿元较上年增长13.15%。
2025年上半年,泸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4.23亿元,同比下滑14.57%;净利润9.02亿元,同比增长11.65%;不良贷数率1.18%,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投备覆盖率411.33%,较上年末下降23.6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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