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3月26日发布公告,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1 号)。
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时提交相关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天振股份(301356)主营业务为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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