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10日讯,近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及其书院门营销服务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长安南路营销服务部、钟楼营业部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陕西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书院门营销服务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长安南路营销服务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钟楼营业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书院门营销服务部经理党继宁、经理助理樊叶、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经理王艳、副经理王涵潇、长安南路营销服务部经理李江峰、副经理杨清波、钟楼营业部副经理王晓明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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