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月11日在深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收入与客户,关于采购与供应商,关于毛利率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面向全球光电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与视频影像解决方案,为客户持续创造更大价值,丰富人们的生活方式。
关于收入与客户。公司表示,2021 年度,发行人向 LYN 销售收入增长 214.90 万元,同比增长 75.18%,主要原因系用于 AR 眼镜的 95A078A 摄像模组于 2020 年开始产品验证并送样出货,2021 年 4 月开始量产并实现批量出货,其销售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222.51万元。2022 年度,发行人向 LYN 销售收入增长 314.93 万元,同比增长 62.89%,主要系用于微型投影仪的 HJU5118 销售金额增加所致。LYN 根据下游客户销售预测,同时为达到约定的采购价格,LYN 于 2021 年 11 月新增了采购订单,发行人于 2022 年陆续向其发货。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向 LYN 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72.42%,主要系:一方面,2023 年开始,终端品牌 AAXA 使用发行人 HJU5118 摄像模组的终端产品进入生命周期尾声而停产,其迭代升级并推出新产品,而新产品未继续采用发行人HJU5118 摄像模组;另一方面,采用 95A078A 摄像模组的 AR 眼镜因终端产品性能问题未解决,终端品牌厂商决定暂停生产,待其内部检讨完成、产品品质得到完善后再重新量产,使得 95A078A 摄像模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HANWA 集团和 LYN 销售收入的波动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与致伸科技的业务往来为通过贸易商客户胜达电子向其销售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经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除外部董事段拥政和独立董事以外)、其他核心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银行流水,发行人及主要关联方与致伸科技不存在资金往来。同时,根据与致伸科技采购人员的访谈确认,发行人及主要关联方与致伸科技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不存在相互任职、其他特殊关系或利益安排。综上,发行人与致伸科技不存在其他资金、业务往来或未披露利益安排。
关于采购与供应商。公司表示,发行人对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形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形,发行人向同一单位销售和采购货物或劳务,系经营过程中偶发状况或暂时合作需要,销售和采购行为是完全独立的两项业务,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存在较大差异,亦发生在不同的业务环节,具体交易内容也存在显著差异,相关交易金额均独立结算,不构成委托加工业务,故发行人按总额法分别确认收入和采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对于“客供料”模式,该部分物料不属于发行人存货,发行人不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该物料形成的产品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即产品销售价格不包含客户提供的原材料价格,与华勤技术、龙旗技术的客供料模式会计处理一致。综上所述,对于客户指定采购、客户供应商重叠、“客供料”模式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同一物料存在其他供应商时,发行人向馨越光电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对于部分主要物料,基于产品品质管控和集中采购价格优势考虑,发行人仅向馨越光电采购,报告期内采购价格较为稳定,不存在大幅波动情形。因此,发行人向馨越光电采购价格公允。
关于毛利率。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82%、28.12%、27.03%和29.26%,整体呈稳步增长,其中新量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6.57%、22.82%、22.68%和39.03%,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尤其 2023 年 1-6 月,随着与亚马逊旗下品牌 Ring、Blink 合作的持续深化,来自前述品牌的订单量持续增加,为发行人实现较大业绩增长,且发行人对前述品牌定价较高,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发行人毛利率维持能力较强。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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