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13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不完善,对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投资基金管理不健全,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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