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600079)收到湖北证监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5-12-12 20:50:41

来源:同壁财经

人福医药(600079)12月13日公告,12月12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人福医药、原控股股东当代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人福医药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案涉期间,当代集团是人福医药控股股东,是人福医药案涉期间的关联人。2020年至2022年3月,人福医药与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127.85亿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当代集团要求和安排下进行。2022年4月28日,人福医药在《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中对2020年至2022年4月前,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披露。此外,人福医药在2021年年度 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2022年4月15日,当代集团已经归还全部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2020年,人福医药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5.0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8%。2021年,人福医药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81.79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7%。2022年1月至3月,人福医药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1.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4%。人福医药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人福医药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控股股东当代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5.02亿元,占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19.26%。人福医药应当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但其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上述信息,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人福医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当代集团与武汉珂美立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关系密切,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024年7月27日,人福医药披露《关于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将珂美立德披露为关联人。根据相关规定,珂美立德是人福医药案涉期间的关联人。控股股东当代集团未按照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报送关联人关系。2022 年3月,人福医药下属4家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武汉人福创新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5.11亿元4.68亿元、3.9亿元、2.77亿元向珂美立德购买物业资产,交易金额合计16.45亿元,占人福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9.17%。人 福医药应当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信息,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 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人福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一,人福医药通过设立金科瑞达(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用于承接人福医药剥离的资产,金科瑞达及其控制的资产均由人福医药实际控制。其二,武汉睿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智盈新成(武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上由人福医药控制,但人福医药2017年至2022年9月未将智盈新成、武汉睿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人福医药未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导致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对应项目比例 12.43%;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对应项目比例5.21%;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1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对应项目比 例5.71%。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12月22日,人福医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4、控股股东当代集团隐瞒关联关系。2022年3月,人福医药购买武汉遥星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交易价格1亿元。遥星医药自然人股东罗某胜(持股90%)、孙某(持股10%)均系为当代集团代持股份,遥星医药系当代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遥星医药是人福医药案涉期间的关联人。控股股东当代集团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报送关联人关系。上市公司与遥星医药开展股权交易时,难以确定遥星医药为其关联人。当代集团故意隐瞒关联人关系事项导致人福医药难以按规定及时披露并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信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1、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未及时披露2021年至2022年3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的罚款;对吴亚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的罚款;对邓霞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郑承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夏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2022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的行为: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王学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吴亚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李前伦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邓霞飞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张红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3、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使上市公司人福医药2021年至2022年3月为其提供资金,导致人福医药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行为: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艾路明处以140万元的罚款。

4、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使上市公司人福医药2020年为其提供资金以及隐瞒关联关系,导致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的行为: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艾路明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四项:

一、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900万元的罚款;二、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的罚款;三、对艾路明处以390万元的罚款;四、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五、对吴亚君给予警告,并处以340万元的罚款;六、对邓霞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七、对李前伦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八、对王学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九、对郑承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十、对夏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十一、对张红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艾路明作为时任当代集团董事,实际履行当代集团董事长职责,在人福医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组织、领导案涉相关违法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紧密联系。艾路明行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艾路明采取七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人福医药在公告中表示,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情况,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5.2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及违法事项系2022 年及以前发生,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特别是2025年7月重组完成以来,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湖北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中国医药工业 20 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医药企业制剂国际化先导企业,已在神经系统用药、甾体激素类药物、维吾尔药等细分领域形成领导或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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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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