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共被罚18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6-13 22:16:48

来源:同壁财经

宏达新材(002211)6月13日发布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收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徒纪徒监立通[2021]125 号),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

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一百八十万元。

本次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不受相关影响。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资料显示,宏达新材(002211)主营业务为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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