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班科技2022净利润下滑超八成,营销费用高企竞争力存疑

*ST海创

发布时间:

2023-04-26 08:30:00

来源:港湾商业观察
网班科技2022净利润下滑超八成,营销费用高企竞争力存疑

《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3月28日,教育领域的IT技术服务商上海网班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Netclas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网班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了招股书,申请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NTCL。

01

多指标下滑明显,净利润大降超八成

官网显示,网班科技成立于2003年,公司主要从事智慧教育领域的解决方案及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的业务包括教育领域的数字产品及服务、软件开发、智慧课堂建设、移动学习平台及云计算、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服务等。

根据招股书显示,在最近两年,网班科技的业绩基本面出现了明显的下滑,公司自身盈利能力较为疲软。

2021财年、2022年财年(年结日为截至该年度的9月30日止,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网班科技实现收入分别为1155.75万美元、925.76万美元。在2022年度,公司总收入同比下滑了约19.9%,主要是由于订阅收入减少约170万美元所致。

网班科技的收入来源包括应用程序开发服务和订阅服务。应用程序开发服务主要是基于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项目设计、应用开发和系统集成,收入来自客户在某个时间点确认并接受。

报告期内,应用程序开发服务实现收入分别为397.71万美元、338.03万美元。在2022年,该业务占当期总收入的36.5%,较2021年同期下滑15%。原因是网班科技将重点转移到SaaS订阅服务,致使该年度完成的合同减少。

订阅服务包括向访问公司SaaS应用程序的客户收取订阅费,网班科技按月或按季度以使用次数或客户的实际使用情况为基础向客户计费。

受COVID-19影响,网班科技暂停了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的线下营销活动,由此影响了网班科技在上海的客户,对订阅服务的收入出现了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订阅服务收入分别为758.04万美元、587.73万美元。在2022年,该业务占当期总收入的63.5%,同比下滑22.5%。

此外,网班科技在毛利、毛利率以及净利润等方面表现同样不太乐观。尤其是净利润,在2022财年大幅下滑超八成。

报告期各期末,网班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106.65万美元、13.27万美元。在招股书中,对于2022年净利润同比下滑87.6%,网班科技表示系毛利减少90万美元,运营费用增加约20万美元。

毛利方面,报告期内,网班科技的毛利分别为397.73万美元、304.08万美元,毛利率分别为41.5%、37.4%。在2022年,网班科技的毛利同比下滑23.5%,毛利率同比下滑4.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9月末,网班科技的现金总额为30.11万美元,营运资金约为210万美元,净收入约为10万美元,公司用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约为57.14万美元。

网班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认为现在手头的现金和经营现金流将充足为公司自招股书发布起至少12个月内提供运营资金。如果公司经历业务条件变化或其他发展,公司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如果确定需求超过公司手头现金金额,公司可能会寻求发行债务或股本以获得信贷便利。”

在面临业绩下滑的情况下,网班科技寻求上市补充流动性。此次上市,网班科技计划募资1500万-1875万美元,其中40%用于课件和在线技术平台开发;15%用于市场营销和网络品牌建设;30%用于扩展应用程序开发服务和订阅服务;15%用于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02

营销费用高企,诉讼存不确定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创造和保持品牌知名度,以及保留现有客户、吸引新客户,网班科技过去一年在订阅服务市场的营销支出也不低。

报告期内,网班科技的订阅服务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63.5%、65.6%;公司的营销费用分别为157.09万美元、120.02万美元,营销费用占销售和营销费用的比重达88.4%、92.6%。

网班科技还表示,将通过在不同行业推广、与营销合作伙伴合作、探索新的营销渠道,特别是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营销等以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

同一时期,网班科技的研发投入分别为40.68万美元、82.83万美元;一般和管理费用58.63万美元、86.57万美元。截至2022年9月底,网班科技共拥有35名员工。

此外,招股书还披露,在日常营运过程中,网班科技不时受到法律诉讼。“诉讼的不确定性是存在的,并且可能和其他事项上产生不利的结果”网班科技表示。

2021年9月28日,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网班科技。原告表示,网班科技因购买在线教学产品和软件开发服务而欠款原告66.5万元(约10.32万美元)。网班科技则表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毫无根据的,因为原告于2017年12月13日交付有缺陷的教学产品,未能交付软件开发服务。

网班科技曾于2018年3月9日和2020年7月13日通知原告解除协议。

2022年7月1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截至4月25日,网班科技共有两起司法案件,案由分别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合同纠纷。

2020年10月21日、30日,网班科技持股99%的网班(上海)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抽查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2023年2月15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网班科技持股100%的上海创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14万元。(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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