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兰华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二轮问询回复:2020年11月森广和重新入股具有商业合理性

发布时间:

2024-12-10 20:41:17

来源:同壁财经

12月10日,申兰华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二轮问询回复,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2005年11月森广和向张申林转让公司股权、2008年12月森广和股东委托秦晖、汪国建、钟建权代持及2020年11月森广和重新入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公司存在多次直接及间接代持;2005 年张申林显名持有公司股份, 2008 年 12 月起秦晖、汪国建、钟建权代森广和股东代持;2007 年 5 月起, 森广和分别由张华、江苏亚邦投资有限公司及秦晖、钟建权、汪国建三人代森广和实际股东持有森广和股权。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2005年11月森广和向张申林转让公司股权、2008年12月森广和股东委托秦晖、汪国建、钟建权代持及2020年11月森广和重新入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在回复中,申兰华指出,2005 年申兰华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尚未完全开展,经营情况尚不明 朗,另森广和的主营业务为复混肥料、硫酸业务,与申兰华在业务领域存在较大差异,森广和欲专注于主业,同时森广和当时的董事长张申林个人看好申兰华颜料业务板块的发展,因此森广和将其持有的申兰华有限股权转让给张申林个人, 具有商业合理性。

2008 年 12 月,为激励和引进更多人才和骨干发展申兰华,张申林将其持有的申兰华有限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申兰华有限当时的技术骨干汪国建及森广和的股东。因本次转让后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为了便于后续日常决策签字、工商办理等程序,从实际股权受让方中选定汪国建、钟建权、秦晖三人作为名义股东代持,实际股东为汪国建及森广和的 28 名自然人股东,本次代持具有商业合理性。

因公司长期向森广和租赁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办公楼,森广和同时为公司法定关联方,为了减少关联交易,保证经营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2020 年 11 月, 森广和以其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房屋建筑物对公司进行增资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商业合理性。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酞菁蓝及永固紫等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途为油墨、涂料、塑料、橡胶等工业产品的着色,最终广泛应用于出版物及包装物印刷、建筑装饰、家居装修、儿童玩具、家电、汽车、皮革、化纤纺织、船舶防腐及农化产品等多个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下游行业,包括液晶油墨显色、3D 打印、光漂白等新兴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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