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莆田分行”)因“未尽贷前调查职责”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230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莆金监罚决字〔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二、李志伟(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三、黄国良(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营销三部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个人按揭贷款 二、未尽职调查房地产开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三、未按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四、未尽职核实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五、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230万元罚款 二、对李志伟给予警告 三、对黄国良给予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8日 |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个人按揭贷款;未尽职调查房地产开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未按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尽职核实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李志伟、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营销三部总经理黄国良,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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