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600338)收到西藏证监局警示函

发布时间:

2024-12-09 23:03:41

来源:同壁财经

西藏珠峰(600338)12月10日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黄建荣、张杰元、胡晗东、宋孜谦、秦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对称西藏珠峰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西藏珠峰存在关联交易账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相关协议、未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等违规行为。西藏珠峰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黄建荣作为西藏珠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参与、知悉上述违规行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张杰元作为西藏珠峰时任总裁,宋孜谦作为西藏珠峰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对西藏珠峰关联交易账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勤勉尽责,对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胡晗东作为西藏珠峰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知悉或参与西藏珠峰关联交易账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相关协议、未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行为,未能勤勉尽责,对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秦啸作为西藏珠峰时任监事,知悉并参与未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行为,未能勤勉尽责,对该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黄建荣、张杰元、胡晗东、宋孜谦、秦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黄建荣、张杰元、胡晗东、宋孜谦、秦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 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以有色金属矿山采掘和选矿为主业,并通过控股公司正在推进实施盐湖基础锂盐(能源金属)产品的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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