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聚焦铝板带箔

发布时间:

2024-05-24 21:53:40

来源:同壁财经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24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业绩稳定性,关于递延所得税,关于贸易商客户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和铝箔两大类。

关于业绩稳定性。公司表示,受铝锭价格变动和下游锂电池行业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2022年锂电池领域收入同比上升、2023 年同比下降,均对应相关市场变化,具有合理性。

在相应因素影响下,锂电池行业内大部分企业收入有所下降。根据中证锂电池(931890.CSI)成分股数据,2023 年收入平均下降 10.66%,其中 26 家(超过60%)公司收入均同比下降,发行人 2023 年收入同比下降,与大部分锂电池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关于递延所得税。公司表示,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及永杰铝业存在大额可抵扣亏损,虽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在可预期的未来不存在面临亏损的风险,但公司仍将保持对产品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司利润总额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纳税调整事项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足够来抵扣可抵扣亏损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足够来抵扣可抵扣亏损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同主体累计可抵扣亏损金额情况,对于不存在大额可抵扣亏损的主体按照其经营状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关于贸易商客户。公司表示,报告期内新增、退出贸易商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毛利金额占公司收入总额、毛利总额比例较小,贸易商客户的变动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且其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除浙江绍兴昕飞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外,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采购发行人产品占其同类业务的比重介于 5%-90%之间。浙江绍兴昕飞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2 年成立,2023 年由生产商客户浙江新威机械有限公司介绍成为公司客户,因昕飞金属成立时间较短、开发的供应商较少,2023 年主要从发行人处采购。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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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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