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

2024-12-18 22:55:54

来源:同壁财经

宏达新材(002211)12月19日公告,公司2023年6月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根据上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银投资”)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合同纠纷一案中,澳银投资对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要求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履行对上海鸿孜 42,217,580.18 元到期债务。

收到通知书后公司积极应对,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后续公司未再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相关文书。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上海澳银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将公司诉至法院,涉案金额 848 万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8 万元”。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后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 848 万债务前期已经计提,后续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案件相关的费用进行计提,对公司本期的利润影响较小。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温硅橡胶,包括生胶、混炼胶、液体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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