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控股股东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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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

发布时间:

2022-02-18 19:56:38

松塔财经研究中心

【概述】

泡财经获悉,2月18日,宜华健康(000150.SZ)公布,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06 号),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解读】

宜华健康近期可谓“风雨飘摇”,上个月,宜华健康的现任董事长刘壮青、时任董事长陈奕民已经因“主导宜华健康重大诉讼事项但未配合履行信披义务”被证监会出局警示函。

上一次,两位董事长收到警示函,正与此次被立案的宜华健康大股东宜化集团有关。简单讲,就是控股股东宜化集团使用了宜华健康的公章,让宜华健康为担保宜化集团的借款进行担保。最终导致宜华健康承担了债务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日,宜华集团与杜某(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宜化集团在签署《借款合同》后,于2019年8月1日在未知会宜华健康、未征得宜华健康董监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宜华健康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出具《担保书》,且事后未将该事项告知宜华健康。

《担保书》中1.5亿元的借款担保占宜华健康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2%。在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及时进行公告,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的情况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此后,由宜华健康提供担保的宜华集团,因上述借款经多次延期后仍未全部清偿,杜某(出借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宜华集团向杜某偿还借款本金8510.3449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宜华健康对宜华集团未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金额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

因不服一审判决,宜华集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月7日,宜华健康公告称,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人民币4255万元及利息,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不过,“幸运”的是,1月26号,宜华健康公告,杜某放弃依据判决向宜华健康主张清偿的全部权利,宜华健康解除了风险。

【相关公司业绩近况】

宜华健康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亿元至-5.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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