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9月28日,ST天顺(002800.SZ)公告,公司及实控人王普宇、胡晓玲于2023 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此前在9月8日,ST天顺及王普宇、胡晓玲曾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通报,ST天顺及控股子公司天汇公司与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机汇网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创盈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昌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达基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蓝疆贸易有限公司6家上游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及运输合同,ST天顺及天汇公司在2022年1月-2023年4月期间,通过上述六家供应商向控股股东舟山天顺之子公司中直能源投资支付资金,其中未结算已退款的货款和铁路运费金额合计31974.57万元,为中直能源投资对ST天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此外,天汇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控股股东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签署场站服务协议,天汇公司预付1500万元用于场站服务及代收铁路运费,因业务实际未发生,相关款项已退还,该退款1500万元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业务累计退款金额合计33474.57万元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4月25日已全部偿还。
舟山天顺及其关联方中直能源投资、中直能源鄯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王普宇未能诚实守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晓玲未能诚实守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规定,深交所对舟山天顺、中直能源投资、中直能源鄯善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ST天顺主营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业务、园区业务、国际航空货运及国际铁路业务等。
2023年上半年,ST天顺实现营收6.06亿元,同比下降7.07%;归母净利润1360.34万元,同比增长14.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9.66万元,同比增长12%。
据其2023年中报,期内,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坚定贯彻“以新疆为中心东联西出,以智慧物流为核心,以供应链业务为引领,将天顺打造成以公、铁、航、海一体化、国际化、综合型的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抓好生产经营,凭借着优质专业的服务以及对行业的深耕细作,确保了各项业务正常运行,有效保证了已有客户的需求,并持续加强市场开拓。
值得注意的是,9月25日,公司曾公告,控股股东舟山天顺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重大事项。此次交易对手方属于地方政府产业管理集团,主要从事商贸物流行业投资运营。如该交易事项进展顺利,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但仅仅一天之后,9月26号,公司又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与交易对方未就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相关方协商一致,终止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7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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