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解读】顶固集创实控人拟协议转让不超5.1%,前三季度扣非净利降逾42%

顶固集创

发布时间:

2023-12-01 20: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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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财经获悉,12月1日晚间,顶固集创(300749.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新达、林彩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1%。

林新达、林彩菊为夫妻关系。截至目前,林新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5%,林彩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

林新达、林彩菊是以“个人资金需求”为由拟协议转让超5%的公司股份。以公司今日收盘价9.64元/股来计,林氏夫妇此次拟协议转让的顶格股份对应市值为1.01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公司股价自2022年10月12日6.66元/股(前复权)的阶段低点至今累计上涨44.74%。

此前8月27日,证监会“四箭齐发”,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就此诞生。根据减持新规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9月26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破发、破净以及分红不达标等标准进行明确,同时明确二级市场减持范围、增加大宗交易减持预披露等。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应当对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进行判断;不存在有关情形的,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不过,顶固集创今日公告称,林新达、林彩菊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顶固集创于2018年9月登陆创业板,是国内全屋一体化高端整体定制家居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家居、精品五金、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机、集创门窗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室内装饰服务。

当前公司增收不增利。2023年前三季度,顶固集创实现营收9.1亿元,同比增长20.51%;归母净利润3359.47万元,同比下降23.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16.41万元,同比下降42.66%。

据choice数据,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毛利率29%,相较上年同期减少3.14个百分点。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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