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解读】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江南水务及董秘被监管警示

泡财经

江南水务

发布时间:

2023-07-25 21:11:01

泡财经APP

泡财经获悉,7月25日,上交所公告,对江南水务(601199.SH)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宋立人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表示,经查明,江南水务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水务市政工程江阴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与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澄路建设签订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内容,该全资子公司向澄路建设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澄路建设需支付相应价款1.5亿元。澄路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其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55%。但公司未及时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4月26日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补充追认并对外披露。

另外,江南水务还存在投资基金进展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延长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期的公告》,2018年4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1.2亿元与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兴证鑫泽基金,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2年。

上述投资基金于2019年4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即投资期为2019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7日。但公司未在投资基金项目到期后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进展,直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延期公告称,由于部分已投项目暂未退出,公司拟延长投资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退出期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并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上交所指出,江南水务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宋立人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有关规定,对江南水务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宋立人予以监管警示。

随着资本市场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对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细致、披露质量监管也更加严格。今年以来,多家公司因信披违规或存疑遭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函或关注函。

业内人士表示,信息披露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最直接的途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上市公司信披必须遵循的核心原则。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准确,不但侵害投资者的知情权、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且违背了公司法及证券法,加大上市公司被处罚、索赔甚至退市的风险。

此外,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因素往往会对股票价格起到直接影响,因此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往往会给内幕交易带来机会,为内幕知情人利用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谋取利益或规避风险提供了有利条件,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细致严格,同时,对违法责任的追究也明显加重。按照新证券法,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最高可罚500万元,责任人员最高可罚200万元。

江南水务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同时经营工程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最终实控人为江阴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一季度,江南水务实现营收2.94亿元,同比增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4亿元,同比增28.24%。

本文首发于泡财经风口解读专题,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0条评论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