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3月7日晚间,和顺石油(603353.SH)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警示函》,经查,股东赵尊铭于2023年1月16日、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和顺石油股票100股、97,900股,累计减持金额1,754,238元。赵尊铭作为和顺石油大股东,未按规定在首次减持行为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前,和顺石油1月19日晚间曾公告,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赵尊铭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赵尊铭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因个人账户管理不善,被他人误操作,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16日、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00股、97,900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
赵尊铭先生承诺将误操作股票收益全部上缴归上市公司所有。
不过,目前的公开信息未显示“他人”究竟是何人?如何能操作实控人的账户?引人遐想。
事实上,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进一步强化了账户实名制要求,扩大了禁止出借和借用账户的主体范围,将自然人纳入规制范围。对于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出借人和借用人最高可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和顺石油主营业务为加油站连锁经营、成品油仓储、物流配送、批发,在成品油流通领域形成完整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汽油和柴油。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24亿元,同比上升31.98%,归母净利润9034.63万元,同比上升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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