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近期,永悦科技(603879.SH)披露2023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1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1752.47万元。
公司业务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半年报显示,公司无人机业务发展迅速:
2022年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了购置厂房、生产设备、人员招聘培训等,取得20多项产品专利;取得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等各项批文。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建设,促进公司内部合规运行,持续加强供应链建设,优化公司供应链体系,提高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无人机在各行业的应用,持续开展产品升级及新产品开发,合同订单与营业收入均同比持续增长。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65万元,同比增长5,339.89%;同时公司与江苏中传销售合同正在陆续交割。
据悉,目前永悦科技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与永悦科技已经获得18 项无人机相关专利技术,并重点掌握了农用植保无人机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覆盖了公司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服务等环节。一方面,在农用植保无人机本体的结构设计上,通过在雾状喷头和农作物之间设置防护罩作为农药的移动通道,从而使得大风天气仍然能够对农作物进行农药喷洒,同时,通过对无人机壳体的创新设计,使得无人机在防撞功能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并以此扩大了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解决了农业无人机在恶劣天气下无法使用的痛点;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地创新实践,盐城永悦现已具备了部分工业无人机的标准化产品生产技术,公司目前主要研发的两款植保机已完成打样,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生产工艺技术已完全打通,并已进入了产品销售阶段。
2022年6月,民航局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首次将通用航空列入国家发展五年规划,明确将无人机的广泛应用列为重点任务,将无人机作为新兴业态进行科学规划。
当前包括农用无人机在内得民用无人机行业迎来利好。近期《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的首部专门行政法规,《条例》为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农村大众报》认为,从三农视角出发,《条例》与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应用息息相关,其中部分条文还包含了关于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特别规定。“《条例》从多个方面落实和体现了促进发展的要求,对实践中应用范围广、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相对宽松管理。”《条例》公布后,司法部、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中信建投研报表示,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民用领域广泛,《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具体管理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领域和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并逐步深化、细化行业应用发展。从发展类型来看,此次《条例》对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相对宽松管理,预计小轻微型无人机将得到快速发展,无人机市场将向多元化发展。
我国工信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综合考虑产业成熟度提升后的发展规律,民用无人机产业将由高速成长转向逐步成熟,按照年均25%的增长率测算,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将达到1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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