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限制消费令,将鲁花集团监事宫兆海推至舆论焦点。因借款合同纠纷,宫兆海及鲁花五常市米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据限制消费令显示,青州市人民法院于5月22日向鲁花五常米业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宫兆海发出该命令。此次纠纷源于借款合同,然而鲁花五常米业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内,未能完成给付义务,直接导致了这一限制消费措施的实施。
公开资料显示,鲁花五常米业有限公司是鲁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大米加工与销售业务。宫兆海不仅担任鲁花五常米业的法定代表人,在鲁花集团内部也身兼监事一职,且鲁花集团微信公众号今年一季度发布的消息表明,宫兆海还是集团执行总裁,在集团运营中扮演重要角色。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鲁花五常米业首次陷入法律纠纷。自2023年起,该公司多次成为被执行人。2023年,鲁花五常米业两次被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330万元和69.31万元;2024年,被五常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标的10.55万元;2025年截至目前,又因本次事件被青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标的为132.19万元 。
鲁花集团作为国内食用油行业的领军企业,一直以高品质产品和良好口碑赢得市场。但此次旗下子公司及高管的法律纠纷,引发了外界对其内部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质疑。
目前,鲁花集团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随着事件发展,大众期待鲁花集团能妥善处理此次纠纷,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与监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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