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信控股股东被责令1个月内转让全部股权,实际控制人今年4月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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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

发布时间:

2022-08-31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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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泡财经获悉,8月31日晚间,ST安信(600816.SH)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上海银保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以下审慎监管强制措施:责令安信信托控股股东国之杰自收到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限制国之杰参与安信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同日,ST安信公告,8月30日,国之杰分别和上海砥安、中国银行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上海砥安转让公司5765431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54%;向中国银行转让公司2734568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

8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事宜,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

本次转让前,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2767929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1%;本次转让后,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19179293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

【科普】

ST安信是上交所唯一一家上市信托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

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同业存放、同业拆放等。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

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解读】

责令安信信托控股股东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风险化解工作。

早在2020年4月6日,安信信托就收到了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安信信托在信托业务中存在“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等违规行为。

5项违法违规事实集中在2016年至2019年,分别是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该公司部分信托项目违规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违规将部分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2018年至2019年,该公司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部分信托项目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银保监局暂停了公司自主管理类资金信托业务,限制向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配红利。同时,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公司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处罚款共计1400万元。

两个月后,安信信托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事实上,公司业绩在2018年就已暴雷。2018年-2021年及2020年上半年,安信信托发生净亏损18.33亿元、39.93亿元、67.38亿元、11.29亿元和8.86亿元。

安信信托2018年业绩巨幅亏损是因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56亿元,其中对持有印纪传媒股票对应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91亿元;此外,公司的债务人“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导致2018年末公司持有的债权到期后发生实质性违约,对该项债权按100%计提减值损失5.5元。另公司还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2.62亿元。

2020年5月6日,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安信信托”变更为“*ST安信”。

2021年5月,*ST安信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安信”。

值得一提的是,ST安信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已于2022年4月4日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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