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8月6日晚间,惠发食品(603536.SH)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此次惠发食品是因公司资金账户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而被山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惠发食品董事长惠增玉、总经理徐勇、财务总监王瑞荣则是因公司存在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问题,而被山东证监局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惠发食品控股子公司惠达通泰将员工个人微信账户作为公司账户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接收小额客户订购款、支付员工报销款等,违反了《公司法》第171条的规定。
信披不准确不完整方面具体有以下3点:
一是2023年,惠达通泰向北京通泰收取违约金及损失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82.2万元。上述经济利益流入不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偶发性,公司错误地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及损失补贴计入营业收入,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二是2023年,惠达通泰将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确认营业收入100.58万元。该部分收入属于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予以扣除。但公司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披露上述扣除情况。
三是公司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496万元,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211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山东证监局认为惠发食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惠增玉、总经理徐勇、财务总监王瑞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惠发食品主要从事速冻类预制菜的丸类制品、肠类制品、油炸类制品、串类制品、菜肴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惠发”、“泽众”、“米洛可”、“惠发小厨”等品牌产品。
公司已建立了以山东为中心,覆盖全国大多数省市和地区的营销网络,主要涉及批发流通、商超、餐饮、团膳、军供、电商、终端等渠道,已成为国内主要的速冻调理肉制品生产销售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上半年,公司将录得亏损。根据惠发食品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录得归母净亏损1600万元-21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800万元-2400万元。
惠发食品将亏损归因为“业务拓展、渠道建设等导致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发生较多所致”。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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