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7月29日晚间,联泰环保(603797.SH)公告,公司及公司实控人之一黄婉茹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联泰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黄婉茹给予警告,并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责任人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黄建勲、张荣、杨基华给予警告,均处以90万元罚款;对林锦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杨魁俊、余庆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事实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早在4月29日,联泰环保及黄婉茹就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联泰环保存在以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
一是联泰环保的关联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时任联泰环保副董事长黄婉茹是联泰环保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持有得成投资60%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得成投资日常经营及重要决策工作。达濠市政是联泰环保控股股东联泰集团的控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黄婉茹、得成投资、达濠市政为联泰环保案涉期间的关联人。
二是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2023年1月,黄婉茹组织、指使联泰环保总经理张荣、财务总监杨基华等人,通过第三方将联泰环保的资金转至得成投资、达濠市政等关联方,由黄婉茹统筹调配用于关联公司生产经营、偿还银行贷款和偿还个人欠款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累计发生额11.18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4%;2023年1月累计发生额3.7亿元,占联泰环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是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联泰环保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4.68亿元,占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15.7%;联泰环保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8.3亿元,遗漏披露2.88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联泰环保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是联泰环保对上交所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6月20日,联泰环保针对上交所有关年报信息监管工作函,在回复公告中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8.3亿元,截止回复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该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涉交易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相关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认为联泰环保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联泰环保涉案期间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黄婉茹作为联泰环保实控人之一,组织、指使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行为。
联泰环保主营涵盖“城乡污水处理业务,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提升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维,污泥深度处置,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第二代工业级混合油)等业务板块”。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承压。期内,联泰环保实现营收2.66亿元,同比下降23.97%;归母净利润5556.73万元,同比下降11.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87.13万元,同比增长3.09%。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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