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华立股份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

2024-11-11 20: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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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财经获悉,11月11日晚间,华立股份(603038.SH)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谭洪汝、谭栩杰、何全洪、谢志昆、卢旭球、孙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华立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是因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导致信披违规而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华立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经对相关贸易业务模式的实质进行审慎判断后,华立股份对2022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据此对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调整后,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减少1690.72万元、8416.75万、10869.59万元,营业成本分别减少1690.72万元、8416.75万、10869.59万元。

广东证监局认为公司修正前的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对贸易业务的核算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是华立股份于2022年为某工程公司代采混凝土、钢材和管桩等建筑材料,涉及销售金额2735.40万元,销售成本2402.35万元,公司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333.05万元。

经查,该项业务实质为以贸易业务为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具有偶发性和特殊性,但公司将其确认为营业收入,且未披露为非经常性损益。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三是华立股份对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未充分考量期后事项对该公司收入产生的影响,导致2023年少计提对该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169.28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认为华立股份时任董事长和时任总经理谭洪汝、董事长何全洪、时任董事长谭栩杰、总经理谢志昆、时任财务总监卢旭球、财务总监孙媛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华立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华立股份是并购重组大妖股之一。

此前9月3日晚,公司披露,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3.58亿元。

之后遇到证监会发布“并购六条”的风口,公司股票于10月11日-31日斩获“15天14板”,股价累计上涨295.52%。

这一过程中,公司股价也不断刷新历史新高。

不过,炒作退潮后,11月以来,公司股价累计回撤31.65%。

作为“定制·精装材料服务商”,华立股份以装饰复合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产业基石,已发展成为包括家居材料业务板块、产业互联网业务板块、产业投资业务板块的综合型控股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公司增收不增利。2024年前三季度,华立股份实现营收6.24亿元,同比增长8.64%;归母净利润3489.67万元,同比下降2.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80.02万元,同比下降17.1%%。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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