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不论是对上市公司恒润股份,还是对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承立新,都是极其重要的一年。
这一年,承立新持有的首发限售股将迎来首次解禁,上市公司则将迎来新的实控人,并将开启一段3年10倍股的“精彩“历程。而后一点,大概是作为上市公司本身的恒润股份也始料未及的。
而这一切,要从承立新始于2020年的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说起。
一、承立新三年期资本运作路径
承立新的资本运作分为两个阶段,其一是筹划并出让上市公司控制权,其二是筹划并操纵拉升股价。
(一)2020年1月-11月:筹划并减持出让上市公司控制权
背景:
1、恒润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营业利润则同比下滑48%,并低于上市前的2015年。
2、恒润股份将于2020年5月上市满三年,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的5241.6万股首发限售股将于5月6日起上市流通。但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恒润股份在2020年4月披露了业绩大幅下滑的2019年报后,开始频出利好。
2020年6月,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1.62亿到1.92亿,同比增长155到202%;归母除非净利润约1.6亿到1.9亿,同比增长160%到209%。
2020年8月,披露上市后首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如今5年过去,此次分红仍是上市公司唯一的一次中期现金分红。
2020年9月,恒润股份受让江苏中普持有的银牛微电子45.334%的股权(受让后成为银牛微电子第二大股东,其第一大股东持股46.67%)。据披露,银牛微电子已与以色列InuitiveLtd.等多方签订协议,拟认购Inuitive拟发行的及其部分股东持有的Inuitive优先股,交易完成后银牛微电子成为Inuitive的控股股东,完全摊薄后的持股比例为56.42%。
Inuitive是一家以色列3D计算机视觉和图像处理器芯片设计厂商,提供专用且完整的3D图像处理和人工智能协处理器,产品支持3D图像处理和人工智能处理的ASIC芯片,并拥有25项跨学科专利。
恒润股份股票的市场表现伴随着经营业绩与相关利好同步起飞,至2020年12月,恒润股份股价高点相较2020年初低点的涨幅,已经超过300%。
2021年1月,承立新向济宁国资协议转让6%股份(转让价格相当于市价120%,即39.35元/股,总作价4.81亿元)后,股价结束了长达1年的疯狂上涨,开始回调,至7月底上市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股价已从年初的高点回调近50%。
(二)2023年6月-12月:筹划并操纵拉升股价
背景:
1、恒润股份实控人变更后连续三个年度(2021-2023)经营业绩持续下滑,2023年甚至出现有公开业绩记录的首次亏损。
2、承立新计划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6月,承立新与丁键、张亚洲三人决定合谋炒作市场上的热门算力概念,计划通过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等拉升股价。
于是,恒润股份再次频发利好。
2023年7月,恒润股份发布设立子公司公告,成立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润六尺)。
2023年9月,恒润股份发布股权收购公告,拟就达到一定业绩目标的前提下,上市公司收购部分或全部上海润六尺股权。
2023年10月中旬,股价涨幅未达到承立新预期,经丁键建议承立新决定将即将签订的算力服务器采购合同作为利好信息披露,并指使上市公司将非现货采购合同虚假披露为“现货采购”合同。随后,恒润股份发布公告称,恒润股份发布公告,上海润六尺向供应商现货采购97台算力服务器,合同金额为3,080万元,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信息发布后,恒润股份7个交易日累计涨幅55%。
2023年11月,恒润股份公告上海润六尺与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以上利好消息发布期间,丁键多次向机构投资者宣传恒润股份“算力”业务,组织开展现场调研、电话会议、撰写调研报告等,吸引机构投资者买入“恒润股份”。同时,承立新、张亚洲等还安排人员通过互联网发布多篇文章与视频内容,大力宣传公司“算力”业务。8月至10间,券商发布看好恒润股份算力业务的研报如下,其中不乏头部券商。
至2023年11月上旬,恒润股份股价高点相较6月初的低点,累计涨幅超过180%。但根据证监会的测算,承立新等人此番操纵过程违法所得为2052.33万元。从区间股价涨幅来看,获利实在不算多。按照承立新操纵前近1亿股的持股数量来看,每股盈利仅0.2元。
对比上市公司2023年中报与2023年年报的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部分机构股东如佳润投资、智拓咨询、阿布扎比投资局、太平养老保险等精准踩上了承立新操纵的节奏,另有部分股东如高毅发行的两个产品搭了便车。不知期间收获暴利机构股东,是否会对承立新心存感激呢?
2023年12月5日,上市公司公告,承立新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刑事拘留,控股子公司上海润六尺总经理张亚洲正在协助调查。承立新持续三年的资本运作才宣告结束。至2024年9月中旬,恒润股份的股价从最高点下跌超过80%。按复权后的股价计算,在经过长达3年波动起伏,恒润股份的股价又重新回到了2020年6月。
二、为什么上市刚三年,实控人便急于转让控制权?
上市公司大股东披露的出让控制权原因千篇一律,但真实原因往往并不为人知晓。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常常会是一个重要的分析视角。
先看大股东质押情况。截至2020年7月,承立新在解除一笔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64%,而在该笔解除质押前,其合计质押的股份占其总持股的78%。应当说,这一质押比例是相对较高的,折射出承立新的大额资金需求。
再看上市公司业绩情况。恒润股份2019年-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显而易见,本文特别强调的2020年,既是上市公司在经历了2019年的净利润大幅下滑后的第一年,也是出售控制权前一年,更是恒润股份2012年至今,不论是营收、扣非净利润,还是毛利率,表现最佳的一年,堪称恒润股份的巅峰之年。
巅峰过后的5年里,上市公司业绩持续下滑,,营收下降近25%,扣非净利润下滑超过100%(由盈利4亿至亏损1.4亿),毛利率从30%降至5%,核心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反映出上市公司经营层面的全面恶化。
承立新的先见之明着实令人敬佩:不仅及时出让了未来业绩持续下滑的上市公司控制权,而且卖了个好价钱。问题是,济宁国资也这样看吗?
三、令人不解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早在2020年8月29日,恒润股份曾披露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包括承立新在内的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115.2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97亿元,用于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该预案于当年11月宣布终止,原因是“当下开展募投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尚不成熟,需进一步夯实项目基础“。
2个月后,即2021年1月27日,恒润股份披露2021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对象为济宁国资。
从信心满满地定增募集资金(本人出资6000万参与认购),似乎准备大干一场,到短短几个月后出让控制权,一句“主客观条件尚不成熟“的解释显得有些牵强。这不禁让人生疑:前次非公开发行是否真实,两次非公开发行之间是否存在什么关联?
四、为什么在实施操纵前安排私募基金代持?
承立新计划在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是操纵股票的主要动因。但在操纵前,承立新首先将其所持上市公司5.66%股份(每年转让25%比例的限额)转让给私募基金浙江易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易凡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凡7号)。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易凡7号2023年7月受让的承立新5.66%恒润股份,并非真实转让而是替承立新代持。根据上交所2025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易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交所认为,易凡公司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恒润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故对易凡公司及其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向明通报批评处分。
易凡公司曾向上交所提出异议称,其是为他人提供通道业务,即接受指令协议受让股票,且未签署任何代持协议。而据证监会披露,承立新曾于2023年7月与阮某签订《代持协议书》,以私募产品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6%股份。两相对照,易凡公司似乎是替人背了锅,但也绝不冤枉,毕竟其是上市公司登记在册的持股5%以上股东。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在操纵股价前为什么要安排代持,上涨后卖出股票岂不获利更多,为什么要在操纵前卖出?这很有可能是出于节税的考虑。
承立新原计划在2023年减持股票,最终却并未见到当年披露存在主动减持。截至2025年半年报,易凡7号仍然持有上市公司5.66%的股份。从这个角度上说,承立新的减持计划全盘落空。
五、承立新资本运作终局:民事、行政和刑事三重责任
2024年4月,证监会以承立新等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信息交易被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2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承立新等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违法所得的6倍进行罚款,其中承立新承担罚款6156.98万元,并对其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承立新等因操纵股价,还将面临来自投资者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并还可能承担的内幕交易刑事责任。
就在承立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承立新又因将该消息告知黄纪平,而被证监会认定构成违法泄露内幕信息,而被罚款150万元。承立新泄露内幕信息固然法理难容,但在情理上似乎也不必求全责备。以人情度之,自己被抓了,还得在上市公司披露前向所有人(包括亲友)保密,这似乎有点儿不合情理。据过往经验,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处罚更多是针对实施内幕交易的行为人,而对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人的处罚案例相对较少。此次对承立新泄露内幕信息的处罚,颇有点儿痛打落水狗的意思。可是,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又怪得了谁呢?
由于缺乏偿还能力,承立新持有的1280万股公司股票(前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 17.08%,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于2025年2月被司法拍卖。至5月22日,前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截至目前,承立新持有上市公司8.75%的股份,相较2020年底36%的持股,已去了大半。
忙活几年机关算尽,却落得人财两空。这又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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