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披违规、多期财报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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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

发布时间:

2022-12-29 2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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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泡财经获悉,12月29日晚间,空港股份(600463.SH)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时任总经理王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宣顺华、时任财务负责人赵云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刘彦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科普】

作为临空型园区类上市公司,空港股份立足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以园区开发建设为主营业务,形成了包括工业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租赁和管理业务在内的园区开发建设产业链。

【解读】

6月6日,空港股份已经收到《立案告知书》,11月14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空港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1日,关联方亿兆地产与空港股份签订《借款合同》,续借前期借款,合同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1.2亿元,合计占空港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89%。按规定,空港股份应当在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1日签订《借款合同》后及时披露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至2021年4月16日方披露与亿兆地产的关联借款情况。

2、 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空港股份将其与子公司天慧科技对3家私募基金的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根据财政部规定,空港股份应当将对上述基金投资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空港股份对上述基金投资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错误,导致空港股份虚减2019年利润总额883.11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31.70%;亦因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和项目退出款处理错误导致空港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22.94万元,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减利润总额547.53万元、1047.65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6.65%、16.37%、28.89%。前述会计差错导致空港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空港股份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30日,主动披露更正前述会计差错事项。

实际上,这不是空港股份第一次信披违规或者被立案。

2020年12月30日,重要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曾收到《刑事判决书》,天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赵建志,时任副总经理兼合约部经理张宇犯串通投标罪。天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提起上诉,法院于2021年3月5日出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但空港股份没有披露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赵建志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去年以来,为了缓解天源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空港股份为其进行借款担保并提供财务资助。此前,空港股份也试图“腾笼换鸟”,筹划置出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及置入半导体业务,但最终主动终止。

从经营层面看,2013年起,空港股份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下滑,2013年至2017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0.74%、44.59%、67.62%、0.85%、1.56%。雪上加霜的是,2018年至2021年,空港股份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且逐年扩大,分别为-0.01亿元、-0.30亿元、-0.63亿元、-0.79亿元。今年业绩延续颓势,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亏损19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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